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10月31日长江长宏混合发起A净值增长0.42%,近3个月累计上涨7.79%
- 富卫保险料香港第三季保费收入增长势头将会持续
- 火币平台EOS-
- 10月31日汇添富创新活力混合A净值增长0.36%,近3个月累计上涨12.31%
- 上海医药(02607.HK):注射用头孢他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 芝麻交易所OK钱包app国际版下载-OKCoin钱包全球版v6.4.8下载2023
- 豆神教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宝宝社保卡和医保卡有啥不一样?详细解析来一波!
- 东华软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20%
- 中闽能源(600163.SH):申报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清单